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车辆不得免检
作者/来源:法制网记者 周斌
发布时间:2014/6/3
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车辆不得免检
来源:法制日报 时间:2014-06-03
法制网记者 周斌
公安部、国家质检总局近日部署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,并印发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》。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制度备受关注。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说,两类情况不属免检范围,即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;面包车和7座以上(含7座)车辆。
“营运小型车辆也不能享受免检,比如出租车。”李江平说,放宽检测的同时,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对大中型客车、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测监管,确保公共安全。
据介绍,截至去年年底,我国汽车达1.37亿辆,相比2004年翻了5.7倍。全国平均每年检验汽车7000多万辆次,但检验机构只有2700多家,检验线4300多条,群众对检验网点少、排队长、不规范、不便民等检车难问题意见很大。
新政始终贯彻便民思想,推出六大便民举措,除6年内免检政策外,还包括: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,除轿车外,其他小型和微型汽车上牌时也无需再检验;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,从省内允许跨地市检验开始;推行机动车互联网、电话等预约检验;简化检验工作流程;全面推行周末和延时服务等。
新政要求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、市场化,取消通过行政规划限制或者是控制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办法,只要符合相关许可条件提出申请,简化审批流程,加快审批进度。
“新政同时明确,禁止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举办检验机构,公安民警、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,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。已经开办、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的,要立即停办、彻底脱钩或者退出投资、依法清退转让股份。”李江平说,这样做是要厘清经营和监管的职责,预防腐败。
“检验机构完全社会化后,检验质量是否会下降?”对于这一担忧,李江平表示,将加强监管检验机关力度,新政要求各地建设检验监管平台,对检验全过程,包括数据、影像、照片都能够实时上传、监督。
新政还明确,发生为没有上线的车辆违规出具上线合格报告、减少检验项目、对报废车进行检验等6类严重违规检验问题,公安交管部门将予以罚款,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检验机构资格。
“我们将抓好新政的贯彻落实,民警存在上述行为的,一律降级或撤职,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。”李江平说。